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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鎂是一種產科的常用藥,多用于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和早產的預防與治療。今天我們將結合最新的臨床指南,對硫酸鎂在產科中的應用進行總結。
1. 作用機制:高濃度的鎂離子直接作用于子宮平滑肌細胞,拮抗鈣離子對子宮的收縮活性,有較好的抑制子宮收縮的作用。
2. 用法:25% 的硫酸鎂 16 ml 加入 100 ml 的 5% 的葡萄糖溶液中,在 30~60 分鐘內靜脈滴注完,以后以 1~2 g/h 的劑量維持,每日總量不超過 30 g。
3. 需要提醒的是,硫酸鎂使用時機和使用劑量尚無一致意見,加拿大婦產科協會(SOGC)指南推薦孕 32 周前的早產臨產,宮口擴張后用藥,負荷劑量 4.0 g 靜脈點滴,30 min 滴完,然后以 1 g/ h 維持至分娩。ACOG 指南無明確劑量推薦,但建議應用硫酸鎂時間不超過 48 h。
4. 注意事項:用藥過程中必須監測鎂離子濃度,密切注意呼吸、膝反射及尿量。如果呼吸小于 16 次/分、尿量小于 17 ml/h、膝反射消失,應立即停藥,并給予鈣劑拮抗。因抑制宮縮所需的血鎂離子濃度與中毒濃度接近,腎功能不全、肌無力、心臟病患者禁用。
2011 年 5 月加拿大婦產科醫生協會(SOGC)發布了《硫酸鎂的胎兒神經保護作用》的指南,該指南指出,對于即將早產的孕婦(小于或等于 31+6周),使用硫酸鎂對胎兒神經系統具有保護作用。靜脈使用硫酸鎂以 4 g 為負荷量,在 30 分鐘滴完,之后硫酸鎂以 1 g/h 為維持,直至胎兒出生。
2014 年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產科學組發布的《早產臨床診斷與治療指南》中指出,推薦妊娠 32 周前早產者常規應用硫酸鎂作為胎兒中樞神經系統保護劑治療。循證醫學研究指出,硫酸鎂不但能降低早產兒的腦癱風險,而且能減輕妊娠 32 周早產兒的腦癱嚴重程度。
2016 年 1 月,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COG)發布的第 652 號《硫酸鎂在產科的使用》專家共識中指出,在有合適的產科指征和適當的治療持續時間的情況下,可短期(通常不超過 48 h)使用硫酸鎂對可能發生早產(小于 32 孕周)的孕婦給予保護胎兒神經系統治療,對于可能在 1 周內發生早產的孕婦,延長妊娠時間(最長 48 h)以便應用皮質類固醇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療。
不推薦在 34 孕周之后和 24 孕周前應用硫酸鎂,而對于 孕 23周的患者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表 1 鹽酸利托君注射液和硫酸鎂在早產應用中的比較
1. 作用機制:鎂離子能夠抑制運動神經末梢釋放乙酰膽堿,阻斷神經肌肉接頭間的信息傳導,使骨骼肌松弛。鎂離子刺激血管內皮細胞合成前列腺素,抑制內皮素合成,降低機體對血管緊張素 II 的反應,從而緩解血管痙攣狀態。鎂離子還能通過阻斷谷氨酸通道阻止鈣離子內流,解除血管痙攣、減少血管內皮細胞損傷。鎂離子可提高孕婦和胎兒血紅蛋白的親和力,改善氧代謝。
2. 用藥指征:控制子癇抽搐及防止再抽搐;預防重度子癇前期發展成為子癇;子癇前期臨產前用藥預防抽搐。
3. 用法:
(1)控制子癇抽搐:靜脈給藥:負荷劑量硫酸鎂 4~6 g,溶于 10% 葡萄糖 20 ml 靜推(15~20 分鐘),或者 5% 葡萄糖 100 ml 快速靜滴,繼而 1~2 g/h 靜滴維持,并維持至分娩后 24 h,或者直至最后一次抽搐后 24 h。或者夜間睡前停用靜脈給藥,改為肌內注射,用法:25% 硫酸鎂 20 ml+2% 利多卡因 2 ml 深部臀肌內注射。24 h 硫酸鎂總量 25~30 g。
(2)預防子癇發作:適用于重度子癇前期和子癇發作后,負荷劑量為 2.5~5.0 g,維持劑量和控制子癇抽搐相同。用藥時間長短依病情而定,一般每日靜滴 6~12 h,24 h 總量不超過 25 g。用藥期間每日評估病情變化,決定是否繼續用藥。引產和產時可以持續使用硫酸鎂,若剖宮產術中應用要注意產婦心臟功能。產后繼續使用 24~48 h。
4. 若為產后新發現高血壓合并頭痛或視力模糊,建議啟用硫酸鎂治療。
5. 硫酸鎂用于重度子癇前期預防子癇發作以及重度子癇前期的期待治療時,為避免長期應用對胎 (嬰) 兒鈣水平和骨質的影響,建議及時評估病情,病情穩定者在使用 5~7 d 后停用硫酸鎂;在重度子癇前期期待治療中,必要時間歇性應用。
6. 使用硫酸鎂的注意事項:①膝腱反射存在;②呼吸頻率大于 16 次/分鐘;③尿量大于等于 17 ml/h 或 400 ml/24 h;④備有 10% 葡萄糖酸鈣。鎂離子中毒時停用硫酸鎂并靜脈緩慢推注(5~10 分鐘)10% 葡萄糖酸鈣 10 ml。孕婦合并腎功能不全、心肌病、重癥肌無力等,硫酸鎂應慎用或減量使用。條件許可,用藥期間可監測血清鎂離子濃度。
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COG)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診治指南(2013 版)指出,硫酸鎂適用于子癇發作、重度子癇前期及子癇前期術中預防子癇發作。負荷劑量 4~6 g 后,1~2 g/h 靜脈滴注維持。
嚴重子癇前期患者在分娩前后均應給予硫酸鎂。若產后新發高血壓合并頭痛或視力模糊,或子癇前期孕婦發生重度高血壓,建議給予硫酸鎂治療。但對于血壓<160/110 mmHg 且無明顯癥狀的孕婦,不建議給予硫酸鎂預防子癇發作。
表 2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相關指南中硫酸鎂的應用指征及方法
2013 年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建議對于先兆早產保胎的孕婦硫酸鎂的使用不要超過 5~7 d,長期使用硫酸鎂可能與胎兒和新生兒長骨脫鈣和骨折相關。
2016 年 1 月,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COG)發布的第 652 號《硫酸鎂在產科的使用》專家共識中指出,發生不良反應的孕婦產前硫酸鎂的暴露平均時間為 9.6 周,平均母體攝入硫酸鎂總劑量為 3700 g,遠超出目前產科所推薦使用的時間及劑量。
硫酸鎂已在產科應用數十年,大量的研究關注了其在不同情況下的療效,但迄今為止尚無導致胎兒和新生兒長骨脫鈣和斷裂的報道。因此,ACOG 繼續推薦,在有合適的產科指征和適當的治療持續時間的情況下,可短期(通常不超過 48 h)使用硫酸鎂對子癇進行預防和治療。